
CIM英國皇家特許行銷學會(Chartered Institute of Marketing)專欄文章指出,成功品牌可以歸納出都具有以下8大元素:
1、好點子
也就動心起念創立品牌的品牌使命(brand mission),例如想改變什麼事、解決什麼問題等。
2、品牌願景 (brand vision)
品牌為了目標客群勇往直前的終極目標,例如BenQ的品牌願景是「實現科技生活的真善美」(Bringing Enjoyment ‘N’ Quality to Life)。
3、品牌價值 (brand values)
講精準一點,values是價值觀,value才是價值,所以應該正名為「品牌價值觀」,但四個字當名詞較討喜,大家就習慣講成品牌價值,也因此和品牌拿來估價後值多少錢的「品牌價值」混為一談。其實品牌價值跟常聽到的企業文化、企業理念、經營哲學之類一樣,用在品牌就叫品牌文化、品牌理念、品牌哲學。
以上這三點基本上應該由創辦人或品牌操盤手定調。
4、品牌定位 (brand positioning)
目標客群怎麼看待品牌,把品牌擺在心目中什麼位置,叫做品牌定位。品牌定位基本上有兩個角度,理性和感性。理性強調功能性,感性則是著重情感共鳴。
5、品牌個性 (brand personality)
把品牌當人看,賦予個性,做為行銷溝通的口吻、調性或風格,也是選擇品牌代言人的一種依據。
6、品牌識別 (brand identity)
就是大眾所熟知的logo (標誌)、包裝和其他視覺設計等。品牌識別就像人的姓名和打扮,讓人認出是你,給人某種感覺,某種印象。
第4品牌定位、第5品牌個性以及第6品牌識別是品牌塑造策略,也就是做品牌、打品牌的策略。
7、品牌觸點 (brand touchpoints)
凡是可以讓目標客群接觸到品牌的媒體、通路、場合等都是品牌觸點。日常生活最常見的品牌觸點包括DM、各式廣告、賣場試吃等。
8、品牌大使 (brand ambassador)
又叫做品牌代言人。無論是真人或吉祥物,目的都是追求偏好度。
第7品牌觸點和第8品牌大使是品牌行銷策略,也就是打品牌的策略。
我認為雖然每個品牌擁有的資源不盡相同,但是第四、五、六個元素的品牌塑造策略和第七個元素品牌觸點是絕對一定要做!其他元素就看你要不要強調或者有沒有明確目的再決定。
首圖來源:Pexe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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